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日前,安徽省藥監局發布2022年第4期醫療器械質量公告,本期抽驗信息涉及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2個品種,共3批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為加強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保障公眾使用醫療器械產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藥監局組織對本行政區域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醫療器械質量進行了監督抽驗。其中,在安徽江中高邦制藥有限責任公司抽樣的,標示為該公司生產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批號:20210207,型號規格為平面耳掛式175×95mm,口罩帶不符合標準規定;安徽江中高邦制藥有限責任公司抽樣的,標示為該公司生產的2批次醫用外科口罩,批號:20210109、20210114,型號規格為平面耳掛式175×95mm,口罩帶不符合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上述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安徽省藥監局已要求轄區內藥品監管部門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等要求,及時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并向社會公布。同時督促涉及我省生產企業對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產品進行風險評估,根據醫療器械缺陷的嚴重程度確定召回級別,主動召回產品并公開召回信息;督促企業盡快查明產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葉曉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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