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廣德檢察”微信公號消息,2022年2月17日凌晨4時許,夏某某和朋友在某排擋吃完宵夜后,獨自駕車準備去某浴場睡覺。因飲酒,意識變差,導致車輛碰撞路口中間的花壇,車輛側翻、花壇損壞的交通事故,路過的好心群眾把夏某某從車里拽出來,并撥打了報警電話。 4月21日,該案開庭審理。
事故現場照片
后經鑒定,夏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8.8mg/100ml,夏某某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廣德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夏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綜合被告人夏某某認罪認罰、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與被害單位達成賠償協議并取得諒解等情節,遂作出與其罪行相適應的量刑建議。
庭審照片
4月21日,該案開庭審理,廣德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法院最終采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判決被告人夏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五百元。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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