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4月6日,據安徽省應急管理廳消息,近日,省政府批復《阜陽市潁州區“2021·6·22”較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同意調查組對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質的認定、事故責任認定和有關處理建議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議。
2021年6月22日0時29分許,阜陽市潁州區發生一起較大火災事故,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7.73萬元。
調查報告認定,該起火災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為馮某某飲酒后在自己經營的存有易燃物品的店鋪內用火不慎,遺留火種引發火災。事故的間接原因為事故店鋪經營區與住宿區設置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要求;事故場所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逃生自救能力弱;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消防安全監管不到位。
調查報告建議,對1名在事故中死亡的直接責任人,免于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紀委監委對4家單位、9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了問責。
調查報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議,阜陽市各級各部門一是要汲取事故教訓,加強火災風險防控。認真剖析“小火亡人”多發場所致災因素,根據農村地區火災形勢特點,加強“三合一”場所等消防安全整治,集中開展農村地區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整治行動。二是要保持高壓態勢,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三是要完善火災整治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針對這起事故所暴露出的問題加強隱患排查,強化風險管控,要強化建立多種救援力量聯勤聯動機制,加強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和消防設備設施建設,建立健全消防設施設備日常管養制度。四是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加強消防知識宣傳。要及時修訂消防安全專項應急預案,深入貫徹落實消防宣傳“七進”要求,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普及防火、滅火、逃生疏散等消防安全知識,及時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提高群眾檢查消除火災隱患、逃生自救能力。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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