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檢察微信公號發布,4月2日,錢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被滁州市公安局瑯琊分局立案偵查,同日,瑯琊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提前介入。
公安機關初步偵查認定,2022年3月以來,錢某某(男,鳳陽縣人)多次駕車往返上海、南京、滁州配送貨物,并通過交替使用手機隱瞞行程、不向村(社區)報備等方式故意逃避防疫檢查,妨礙疫情防控工作。3月27日,其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診斷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公安機關認為,錢某某在明知自己具有較大傳播風險的情況下,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其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瑯琊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后,就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證據收集及下一步偵查方向提出了明確建議,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編輯 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