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3月10日,太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巡查至城區內一家零售藥店時,發現其柜臺內有大量止咳類和抗生素類藥物。根據太湖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的文件要求,執法人員現場要求將上述兩類藥物下架處理,并要求檢查當天銷售記錄,該店拒絕配合。為保障全縣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批準,依法對該藥店作出了停業整頓的處罰。
自3月9日起,太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城區內各零售藥房下發了《太湖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通告》,并開展全覆蓋式的巡查督導,要求全面暫停銷售“一退兩抗一止”藥品,對“一退兩抗一止”藥品立即清點下架,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原渠道退回或按照藥品貯存條件單獨封存,并做好營業場所通風消毒和員工健康監測,嚴格落實“測溫、掃碼、戴口罩、一米線”等規定。
截至日前,本次共檢查零售藥店24家,餐飲服務經營單位26家,責令整改3家,責令停業整頓1家。下一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全覆蓋、不間斷”地開展督查巡查,督促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充分發揮藥店哨點監測作用,進一步筑牢疫情防控網絡。
何湖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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