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日前,淮南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淮南市紀念2022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新聞發布會,淮南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平艷在會上介紹,2021年,在淮南市場上發現含有農藥的豆芽后,淮南檢察機關積極履行檢察職能,督促行政主管部門對“問題豆芽”加強監管,豆芽違法添加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據介紹,淮南市場監管部門在去年的抽樣檢查中,從“好之選超市”、“崔伯花食品店”、“安徽鮮道商貿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春櫻百貨店”等多家零售場所銷售的豆芽檢測出4-氯苯氧乙酸鈉成分,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無根水”的主要成分之一,添加該物質可以達到抑制豆芽生根、提高產量的目的。4-氯苯氧乙酸鈉作為低度農藥登記管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下文明令禁止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該物質,禁止經營者銷售含有該物質的豆芽。由于市場監管部門對案件如何處理拿不準,隨后將抽檢結果報給檢察機關,咨詢案件是進行行政處罰還是刑事處罰。
檢察機關對此高度重視,隨即進行大范圍走訪摸排,并根據《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向相關行政監管部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一方面建議行政主管部門全面、嚴格執法,對本案食品經營者銷售含有4-氯苯氧乙酸鈉豆芽的違法經營行為,立即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另一方面以個案為契機,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對轄區內超市、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銷售的豆芽進行全面抽檢摸排,發現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豆芽的,堅決依法查處,確保監管不留盲區;同時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提高公眾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建立健全消費者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及維權機制,營造良好市場運行秩序。
平艷介紹,行政監管部門高度重視檢察建議內容,第一時間對違法銷售不合格豆芽的經營者立案查處,責令立即改正并沒收違法所得,同時處以罰款;開展豆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完善行業監管制度。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普法宣傳,加大消費者維權力度。在行政監管的全面履職、多措并舉下,豆芽違法添加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經營環境明顯凈化,行業得到有效整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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