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廣德檢察微信號消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有的人欠了債就是不還,在法院強制執行后,仍然東躲西藏。當債主一方找到他要其履行還款義務時,遭到了對方的毆打。近日,廣德就發生了這樣一起案件。
被告人鄭某某,系一起民事糾紛案件的失信被執行人,其停放的車輛被被害人張某某(申請執行人的弟弟)找到,張某某為了便于法院強制執行其姐姐的債權,便駕車跟隨在鄭某某的車后,當鄭某某駕車行駛至其老宅處,發現后面跟隨的張某某車輛后,便下車逃跑,張某某見狀,也迅速下車從后面追趕上去,兩人在附近塘埂處發生爭執并相互扭打,張某某在此過程中摔倒,鄭某某踢了張某某胸腹部幾腳,致張某某肋骨骨折。經鑒定,張某某的人體損傷程度達輕傷二級。
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廣德市人民檢察院受理后,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值班律師、被害人的意見,審閱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實了案件事實與證據,2022年1月28日,廣德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
廣德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鄭某某故意毆打他人,致他人輕傷,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鄭某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涉嫌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并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2022年3月3日,廣德市人民檢察院收到法院送達的刑事判決書,法院全部采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判決被告人鄭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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