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東至法院消息,2022年1月19日上午,東至縣法院依法適用普通程序組成七人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王某某、張某某等十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告人穆某某等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兩案。同時東至縣人民檢察院就該兩起案件分別向本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本院依法予以合并審理。
東至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穆某某等三人在黃湓河保護區水面使用電捕方法非法捕撈水產品,被告人王某某、徐某某等十一人在洋湖鎮至葛公鎮周邊黃湓河內陸水域使用電瓶、地籠等禁用工具捕撈水產品,所得漁獲物分別出售給被告人張某某、方某某,王某某等被告人分別非法獲利數千元至五萬元不等。
東至縣人民檢察院認為穆某某、王某某等人違反保護水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使用禁捕工具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某某、方某某明知是非法捕撈的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購,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東至縣人民檢察院作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起訴人提出訴訟請求,請求判決各被告人對其非法捕魚行為所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承擔相應的環境損害修復費用。
該兩起案件,因案涉人數眾多,非法捕撈行為在當地有較大社會影響,且損害了生態環境公共利益,本院根據《刑事訴訟法》、《人民陪審員法》的規定,依法由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審理。同時法庭為未委托辯護律師的被告人全部依法指定辯護人及公益訴訟代理人。庭審中,法庭充分保障各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組織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民事公益訴訟請求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了當庭舉證、質證、辯論。各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自愿認罪認罰,對公益訴請的賠償數額發表了各自的意見。
因本案案情及法律適用較為復雜,合議庭將根據查明的案件事實及證據充分評議后擇期宣判。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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