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雙減”之后培訓機構關停,已預交的學費怎么辦?1月21日,廣德市人民法院成功審結一起“雙減”影響下47名學生家長與某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之間的教培合同糾紛案。
2018年12月,熊某某、黃某和王某某三人合資創辦了一家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自2019年起,該教育咨詢有限公司陸續與曹某、曾某等47名學生家長簽訂《課程協議》建立教育培訓合同關系,并先后收取了學生家長費用共計40余萬元,其中部分學生已通過參加培訓消耗了部分課時。后因國家出臺雙減政策,該教育咨詢有限公司開始停課,2021年9月,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在班級群里發布了無法繼續經營的通知,該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未能拿出對剩余課時的解決方案,并在未通知學生家長的情況下自行關閉經營場所,導致教育培訓合同實際無法繼續履行。47名學生家長因與該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無法協商一致,遂訴至法院要求解除教育培訓合同并退還未消耗的學時費。
廣德法院審理認為,原告曹某、曾某等47人與被告某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簽訂的《課程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該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因國家雙減政策等影響導致培訓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目的已不能實現,原告請求解除合同法院予以支持。《課程協議》解除后,該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應當退還尚未履行培訓義務部分的教育培訓費用,經核算,應退還的費用總額268833元。法院遂依法判決解除教育培訓合同,支持退還原告蕾某、曾某等47人共計268833元培訓費。
陽倩倩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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