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訊 據(jù)宿州人大消息,2021年12月31日,宿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
任命:
潘家軒為宿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
王海燕的宿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批準(zhǔn)免去:
潘家軒的泗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wù)。
任命:
申麗為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免去:
申麗的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庭庭長職務(wù);
王海峰的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姚強的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任命:
彭湘影為宿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劉浩為宿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袁凱為宿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決定任命:
趙士銀為宿州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決定免去:
史耘的宿州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wù)。
免去:
樊振宿的宿州市人大常委會監(jiān)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宿州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陳禮平的宿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宿州市人大常委會預(yù)算工作委員會主任、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張召龍的宿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監(jiān)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wù);
王書琴的宿州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jīng)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wù)。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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