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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留言,咨詢2021年12月婚假問題。問12月結婚的可否參照執行新規定,如果不行,婚假該是幾天?
安徽省衛健委回復:《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1年11月19日已經安徽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2022年1月1日正在休婚假或之后休婚假的,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婚假期間,其享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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