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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廣德公安消息,2021年10月12日14時許,廣德市公安局交管大隊新杭中隊接110指令:在新杭鎮流洞社區楊公路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新杭中隊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置。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事故當事人李某某身上有濃烈的酒氣,隨即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結果為102mg/100ml,李某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查看李某某的駕駛證,民警發現其駕駛證是增駕至C1證,實習期滿日期為2022年10月11日。據駕駛人李某某交代:中午跟朋友一起吃飯,期間喝了點酒,飯后就駕車到駕校拿駕駛證,駕駛證拿到手還沒有焐熱,短短20分鐘左右的時間,沒想到發生了交通事故,被警方查獲。
對于自己的醉駕行為,李某某十分懊悔。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后,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驗。經檢驗,李某某血液酒駕含量已達醉酒駕駛標準。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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