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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宿州公安交警在線三大隊三中隊查獲一名酒后駕駛的男子,經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73mg/100ml,已達酒駕標準。而且男子無法提供有效證件,民警通過網上比對,發現該駕駛員在2019年10月和2020年8月因為醉駕被中隊處理過,這次已經是第三次了。民警依法對其做出罰款2500元,并處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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