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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兒子無證超速駕車行駛,撞死一名行人,父親竟謊稱自己是肇事者,作假證包庇兒子,后被警方傳喚到案。日前,泗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某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9月17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
安徽省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21年2月14日晚8時許,被告人張某某兒子張某(已判決)駕駛一輛轎車,沿泗縣051縣道由北向南行駛,行至13Km+503m處時,因張某未取得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超速行駛,撞到同方向行人張某丙,造成張某丙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后,張某棄車逃逸。在交警排查期間,被告人張某某為了使張某逃避刑事追究謊稱自己是肇事者,并作了假證明包庇張某。
被告人張某某于2021年5月18日被民警書面傳喚到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明知他人是犯罪的人而做假證明包庇,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罪。被告人張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某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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