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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為逃避電子警察抓拍,蕪湖一駕駛員在拿到車號牌后一直不懸掛,直到逾期。8月14日,蕪湖鳩江交警大隊民警查處了這起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駕駛員楊某某被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
8月14日上午9時許,鳩江交警大隊民警在蕪湖北高速路口設卡檢查車輛時,發現一輛紅色別克轎車未懸掛車牌在道路上行駛,遂示意靠邊接受檢查。駕駛人楊某某出示了駕駛證及臨時行駛車號牌,但民警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該車臨時行駛車號牌有效期至2021年8月13日,已經逾期了,且該車已經注冊登記并領取了車牌,但并沒有按照規定安裝車牌。駕駛人楊某某交代,不懸掛號牌的原因竟是逃避電子警察抓拍。
交警依法對楊某某因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行為給予罰款200元,記12分,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并責令其在15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學習。
交警提示:車輛號牌具有唯一性,車主在領取正式牌照后,無論車輛臨時牌照是否過期,都已失效,應將牌照按照規定懸掛在車上。如有牌照不懸掛,交警部門將依法查處這類違法車輛。
尹明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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