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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6月8日下午, 記者從安徽省檢察院舉行的關于全省檢察機關聽證工作情況通報會上獲悉,去年以來至今年5月,全省三級檢察院共對1984件案件組織開展檢察聽證,并在全國率先實現三級檢察機關、十大檢察業務和案件類型的三個全覆蓋。
去年以來至今年5月,安徽全省三級檢察院共對1984件案件組織開展檢察聽證。從層級來看,省檢察院聽證27件,市級院聽證307件,縣區院聽證1650件。聽證案件涵蓋“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其中審查逮捕案件38件,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33件,擬不起訴案件1058件,刑事申訴案件61件,民事訴訟監督案件365件,行政訴訟監督案件45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9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101件,國家賠償案件10件,單獨申請司法救助案件76件,信訪案件42件,其他類案件126件。
聽證是保障人民參與司法的重要機制。我國聽證制度最初確立于1996年行政處罰法,隨后廣泛適用于立法、執法、司法領域。檢察機關審查案件的“聽證”借用了行政法規定的“聽證”稱謂。檢察機關的聽證工作始于2000年,當時,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序規定(試行)》,明確刑事申訴案件的公開審查主要以聽證會形式進行。之后,最高檢對不起訴案件、民事訴訟監督案件、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等進行審查、聽證出臺了專門規定,并對刑事申訴案件的公開審查作了進一步完善。為了深化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好更優的檢察產品,從2019年起,最高人民檢察院啟動了對檢察聽證的統一規范工作,并于2020年10月正式印發《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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