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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訊 據(jù)寧國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2021年4月22日,寧國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潛逃24年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批準(zhǔn)逮捕。
“我對不起被害人和他的家人,對不起我的家人,我很后悔,愿意認罪認罰”。面對檢察官的訊問,犯罪嫌疑人楊某某說道。1997年5月13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采取暴力手段殘忍殺害被害人熊某某后逃離現(xiàn)場,潛逃外地24年,此后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流浪各地乞討為生,惶惶不可終日,直到2021年4月8日被寧國市公安局抓獲。
犯罪嫌疑人楊某某被抓獲歸案后,寧國市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監(jiān)督現(xiàn)場辨認過程,并就證據(jù)的收集和固定與公安機關(guān)進行溝通。該案移送審査逮捕后,案件承辦人在仔細閱卷核查的基礎(chǔ)上就案件疑點和證據(jù)對犯罪嫌疑人展開訊問,逐一核實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的作案動機及犯罪細節(jié)。在大量的事實和證據(jù)面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如實供述并表示自愿認罪認罰。綜合全案事實證據(jù)材料,寧國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作出批準(zhǔn)逮捕決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寧國市人民檢察院對命案在身潛逃長達二十四年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某依法予以批準(zhǔn)逮捕,有力的維護了社會穩(wěn)定,彰顯了司法正義的力量。正義雖然遲到,但絕不會缺席!我們有理由相信,等待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的將會是法律的嚴(yán)懲。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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