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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訊 據(jù)@安徽公安交警在線 消息,3月16日下午,李某駕駛汽車到@南陵交警事故中隊開具無事故記錄證明,民警聞到李某滿身酒氣,懷疑涉嫌酒駕,便依法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呼吸酒精含量達8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隨后,民警將李某帶到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檢測結果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達93mg,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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