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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記者從池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獲悉,為進一步增強公職人員的文明交通意識,發揮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示范帶動作用,池州市“創城”指揮部決定自3月6日起,在池州全市范圍內開展公職人員和公務用車交通違法行為通報工作。
據介紹,池州市此次公布的公職人員和公務用車交通違法行為具體通報對象為:該市黨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編制人員和國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聘用的工作人員;納入該市管理的社會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國屬控股企業工作人員;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所屬車輛。
具體通報類型包括:現場查處的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停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現場查處的非機動車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逆向行駛、越線停車、非法安裝遮陽篷等交通違法行為;現場查處和電子監控設備攝錄的行人闖紅燈、亂穿亂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非現場攝錄的公務用車交通違法行為。
據介紹,此項工作將從2021年3月6日開始實施。正式實施后,池州市公安部門將負責對規定的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記錄、整理,每月將不文明交通行為情況報送該市人社局;池州市人社局對涉及違法的公職人員身份、單位等信息進行比對,并及時將公職人員違法情況反饋給該市公安局,由該市公安局報送該市文明辦。
池州市“創城”指揮部辦公室相關人員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屆時,池州市文明辦每月將把公職人員不文明交通行為和公務用車交通違法行為等情況以書面形式抄告給公職人員和公務用車所屬單位。涉事公職人員所屬單位視情對相應人員進行批評談話、內部通報等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該市文明辦。
池州市“創城”指揮部還要求,要把實施不文明交通行為通報工作作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內容,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和長效機制,“市、縣(區)兩級文明辦要將各單位公職人員不文明交通行為納入文明城市、文明單位、文明校園等動態管理考核內容,與個人文明單位獎金掛鉤,嚴格實施考核。”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春友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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