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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檢察消息:日前,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許云淮(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宿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碭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碭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許云淮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碭山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許云淮利用擔任宿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和本人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多人請托,為他人在工程項目建設、承攬工程、資金撥付、干部錄用、車輛牌照發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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