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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省紀檢監察網消息:2月5日上午,馬鞍山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從輝涉嫌受賄罪一案在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從輝利用擔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安徽公安職業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院長、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考生招錄、案件處理、干部任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或伙同他人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39.17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從輝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從輝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了庭審。該案將擇期宣判。
通訊員 成蒙蒙 司道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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