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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六安公安交警微發布消息:2月2日15時30分許,一輛輕型廂式貨車滿載煙花爆竹,由葉集往金寨駛入梅山湖路時,被金寨交警大隊機動中隊交警及時查獲。交警在對駕駛員潘某進行詢問檢查時,發現該車并沒有運輸危險物品資質,屬非法運輸。目前該案已移交給轄區派出所進一步處理中。
交警提醒,從事道路危險品運輸經營必須獲得管理部門的經營許可,車輛、人員均須取得相關證件,用普通貨車運輸危險品存在嚴重的道路運輸安全隱患,如若發生意外,后果將不堪設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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