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原三山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呂東陽受賄案一審宣判 發布時間:2021-01-12 17:21 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蕪湖縣人民檢察院1月12日消息:近日,蕪湖市灣沚區人民法院對蕪湖市原三山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呂東陽受賄案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呂東陽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已退出的全部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標簽: 蕪湖縣 蕪湖市 東陽 零六個 案一審 相關閱讀 蕪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呂東陽決定逮捕 近日,安徽省蕪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蕪湖市原三山區副區長呂東陽(副處級)作出逮捕決定 蕪湖市原三山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呂東陽被雙開 日前,經蕪湖市委批準,蕪湖市紀委監委對蕪湖市原三山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呂東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蕪湖三山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呂東陽被查 蕪湖三山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呂東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登錄 評論一下 評論 0人參與,0條評論 還沒有評論,快來搶沙發吧! 最熱評論 最新評論 已有0人參與,點擊查看更多精彩評論 請輸入驗證碼 × 確定 取消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