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綜合安徽省人民政府網消息,近日,濟南至祁門高速公路淮南至合肥段、利辛至淮南段收費經營期限獲省政府批復同意,均確定為30年。
省政府批復同意濟南至祁門高速公路淮南至合肥段收費經營期限確定為30年,即從2016年12月30日至2046年12月29日止;同意濟南至祁門高速公路利辛至淮南段收費經營期限確定為30年,即從2016年12月30日至2046年12月29日止。
收費標準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號)、《關于我省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號)等規定執行。免費范圍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清理規范我省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號)有關規定執行。
批復要求,收費單位自收費之日起,要在各收費站設置公告牌,向社會公布省政府批準收費文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起止時間和監督電話等。要堅持文明執勤和收費,自覺接受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審計、市場監管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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