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訊 “不過幾十公里的事,應該沒事兒吧。”12月19日,宿州男子李某中午飲酒后駕車,準備從宿州北上高速然后到宿州南下。誰知,車子在宿州北剛上高速時就被執勤交警查獲。
2021年12月19日下午5點左右, 宿州高速交警四中隊執勤民輔警正在宿州北收費廣場上道口執勤,例行對重點車輛,“兩客一危”檢查,當檢查到一輛面包車時, 駕駛員面部有明顯不自在的表情。此外,執勤民警站在窗口就聞到了該車內散發出來的一股酒氣。民警詢問駕駛員什么情況,駕駛員輕描淡寫地說他剛剛嚼了幾個檳榔。
于是,執勤民警把該駕駛員李某帶到執勤崗亭依法對其進行酒精測試。測試結果顯示,每百毫升酒精含量45mg,屬于飲酒后駕駛。經對該駕駛員進行依法詢問了解,原來當天中午該駕駛員喝了點酒,下午駕車從宿州北上高速,準備到宿州南下高速回桃源,因為也就幾十公里,就心存僥幸駕車上路了,沒想到被抓個正著。此外,李某還承認以前也因飲酒駕駛被處罰過,這次是屬于二次飲酒駕駛。民警經過查詢、比對公安網核實該駕駛員駕駛證,確認了該駕駛員屬于二次酒駕——駕駛員李某2017年因為酒后駕駛被處罰過。
民警對李某這種心懷僥幸的做法進行了批評。“幸虧沒上到高速,否則酒后駕車在高速上出了事故可不是鬧著玩的。”最終,宿州警方依法對李某處以拘留十日,并處2000元罰款,并且吊銷該李某駕駛證。
周源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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