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jù)平安宿州微信號消息,12月17日,宿州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發(fā)布關于敦促宿州籍出租、出售、出借銀行賬戶(卡)、手機卡的個人(單位)注銷開戶的通告。
通告稱,凡向違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銀行賬戶(卡)、手機卡的行為,公安機關一律依照法律相關規(guī)定以涉嫌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開展立案調查工作,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曾違規(guī)開辦“兩卡”,且向違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銀行賬戶(卡)、手機卡的宿州籍人員,要主動前往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前往銀行、通訊運營商網點注銷相關銀行賬戶(卡)、手機卡。
投案后主動說明問題并及時注銷開戶的,對于原出租、出售、出借銀行賬戶(卡)、手機卡的違法行為,情節(jié)輕微的,依法不予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對于不主動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并及時注銷開戶的個人(單位),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廣大人民群眾如有發(fā)現(xiàn)此類違法犯罪行為線索的,請及時撥打110、0557-96110或直接到公安機關進行舉報,公安機關將保護舉報人隱私。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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