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平安宿州微信號消息:12月17日,宿州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關于督促宿州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限期歸國投案的通告。
通告稱,滯留緬北人員自本通告發布后,必須主動在2022年2月15日前通過正規渠道入境回國,回國前,需提前7天通過電話或親屬向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報備。對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依法免予處罰,如一意孤行,拒不回國的,將依法采取立案偵查、網上追逃及以下懲戒措施:
一、凡是滯留緬北拒不回國的人員,公開實名曝光,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照片,并在非法滯留緬北人員及直系親屬住所張貼本通告。
二、在規定時間內拒不回國,或不主動聯系戶籍地派出所民警的,將按照我國戶籍管理相關規定,依法凍結或注銷戶口,并停止辦理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戶籍、出入境、車駕管等業務。
三、凡是滯留緬北拒不回國的人員,暫停其名下所有手機卡、銀行卡等業務,五年內不得開辦新卡(電話卡、銀行卡),限制其第三方支付權限。
四、凡是滯留緬北拒不回國人員,對出入境證件一律注銷,并呈報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消費、貸款。
五、凡是滯留緬北拒不回國的人員,對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在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方面政審時,依法依規從嚴審查,原則上不予通過。
六、凡是滯留緬北拒不回國人員,依法依規暫停其本人及家屬一切政策性優惠、福利、補助等。
七、凡是滯留緬北拒不回國人員,不為其直系親屬在就業及辦理相關業務時出具無違法犯罪證明等證明材料。
本通告所稱宿州籍是指戶籍所在地為安徽省宿州市所轄縣區。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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