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休寧縣人民政府發布微信號消息:11月29日上午,休寧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團伙案。被告人楊某群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催收非法債務罪、強迫交易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其余9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至十個月不等,處罰金一萬五千元至二千元不等,沒收并繼續追繳違法所得。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余某亮、胡某明曾因犯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罪被判處刑罰。2012年世界徽商永久會址項目(以下簡稱“五福”項目)開工后,被告人楊某群、余某亮為在該項目上謀取利益,糾集被告人胡某明、陳某軍、程某利等人在“五福”項目上實施了多起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違法犯罪行為。“五福”項目停工后,楊某群、程某利轉向民間借貸行業,糾集人員采取上門滋擾、隨意毆打、非法拘禁等方式逼迫他人還款。被告人余某亮則繼續在當地承攬工程,2017年11月,其又糾集胡某明、楊某群實施了一起尋釁滋事違法犯罪事實。被告人楊某群、余某亮等人數年來,為謀取不當利益,逞強斗狠,欺壓百姓,形成了以楊某群、余某亮為糾集者,胡某明、程某利、陳某興、陶某平、陳某軍、曹某勝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群、余某亮、胡某明、程某利、陳某軍、曹某勝多次、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恐嚇他人,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楊某群、程某利、陳某興、陶某平使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騷擾他人的方式催收高利貸,情節嚴重,構成催收非法債務罪;楊某群、余某亮以威脅的手段,強賣商品,強迫他人退出經營活動,情節嚴重,構成強迫交易罪;楊某群、戴某剛、胡某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敲詐勒索罪;胡某明、曹某勝開設提供給他人進行賭博的場所,獲取非法利益,構成開設賭場罪。
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情節、賠償情況、認罪態度及社會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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