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阜南縣人民檢察院消息,近日,由阜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臧某涉嫌非法經營案,阜南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經審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期間,被告人臧某在未取得相應部門許可的前提下,違反國家相關規定,伙同他人非法從事成品油經營活動,非法經營數額達945萬余元,非法獲利約91萬余元,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應依法予以懲處。法庭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成立,遂作出上述判決。阜南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一、被告人臧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二、對被告人臧某與同案人的共同違法所得918391. 86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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