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1月25日,涇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會同榔橋派出所,抓獲服刑期間借保外就醫(yī)潛逃21年的男子霍某(58歲,安徽省阜陽市人)。
2021年11月中下旬,刑偵大隊民警接到阜南縣公安局推送線索稱:霍某因犯貪污、挪用公款、行賄罪于1995年8月10日被原宣城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并送往阜陽監(jiān)獄執(zhí)行,因身患嚴重疾病于2000年4月29日被安徽省監(jiān)獄管理局批準其保外就醫(yī)一年,保外就醫(yī)期間霍某潛逃至今,目前可能藏匿在涇縣,請求涇縣警方予以核實抓捕。
因霍某潛逃長達21年,涇縣警方的核查線索僅有霍某及其妻子張某的部分信息,辦案民警遂對線索進行全面細致梳理。經梳理發(fā)現(xiàn),張某曾于2013年與一名“陳姓男子”在安徽省南陵縣有過租房記錄。這名“陳姓男子”會不會是潛逃多年的霍某?民警帶著疑問對“陳姓男子”進行研判并發(fā)現(xiàn)該男子近期頻繁活動在涇縣榔橋鎮(zhèn),與阜南警方推送的線索較為吻合,“陳姓男子”極有可能是潛逃多年的霍某。
2021年11月25日上午,涇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與榔橋派出所民警在榔橋鎮(zhèn)大莊村將該“陳姓男子”成功抓獲,面對民警的詢問,“陳姓男子”當場承認自己正是潛逃21年的霍某。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11月26日從涇縣警方了解到,霍某已移交至阜南警方。
張鑫 潘涯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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