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六安市霍邱縣一名被執行人幾次出門度假都有錢,卻賴著別人的錢不還。當被傳喚到縣法院后,態度發生了轉變,迫于壓力,當場履行全部案款。
記者11月24日從法官處了解到,該案申請人張某與被執行人劉某民間借貸糾紛案,在霍邱縣法院的審理過程中達成調解協議,后因被執行人劉某未按照協議約定期限履行付款義務,申請人張某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霍邱縣法院立案后,申請人張某告知執行法官:“劉某幾次假期出去游玩,卻不償還我借款,我要求法院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讓其清償我的借款”,執行法官與劉某取得聯系并依法對其進行傳喚。
11月22日,被執行人被依傳喚到達法院,執行法官向其闡述若其不履行付款義務,該院將可能會對其限制高消費、拉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司法拘留等失信懲戒措施。被執行人劉某迫于執行措施的壓力,當場履行全部案款130000元。
魏金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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