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蕭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肖民等辭職請求的決定(2021年11月23日蕭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變動,肖民提出辭去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因掛職期滿,孫宏雁提出辭去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和《蕭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蕭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肖民、孫宏雁辭去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報蕭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蕭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人員名單
(2021年11月23日蕭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周瑜、吳群、張鵬為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蕭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1年11月23日蕭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任命:朱元勛為蕭縣人民法院趙莊人民法庭庭長;朱寧為蕭縣人民法院楊樓人民法庭庭長;謝曉平為蕭縣人民法院馬井人民法庭庭長;曹爭光為蕭縣人民法院皇藏人民法庭庭長。 免去:李全利的蕭縣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朱元勛的蕭縣人民法院趙莊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朱寧的蕭縣人民法院楊樓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謝曉平的蕭縣人民法院馬井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曹爭光的蕭縣人民法院皇藏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蕭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11月23日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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