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譙城區人民法院消息:被告人張某某為尋求刺激,連續五天駕駛車輛任意碾軋農田,此舉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張某某也為自己的任性行為付出了慘重的代價。近日,亳州市譙城區法院宣判了該案,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
經審理查明,2021年5月27日至5月31日,被告人張某某同趙某(另案處理)為尋求刺激,連續五天到亳州市譙城區五馬鎮五馬行政村西楊莊北地,駕駛租賃的汽車隨意對農田、河堤處的小麥、玉米、中藥材等農作物進行碾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亳州市譙城區價格認證中心評估,被損壞的農作物價值3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某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張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處罰,其家人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對其可從輕處罰。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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