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1月11日,休寧縣公安局對張某某交通肇事逃逸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9月23日,休寧縣發生一起死亡1人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車輛逃逸。接報后,該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抽調精干警力全力追蹤查緝,僅用9小時即成功偵破該起死亡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
盡管事發當時天還未放亮,給民警偵查過程帶來不小的難度,但通過海量視頻的追蹤,警方發現一輛裝有雨篷且踏板處擱著一只白色泡沫箱的二輪電動車存在諸多疑點。
據此,民警當日14時許便摸排到了嫌疑人張某某家中。當時,張某某正坐在床上休息,見到民警,神情頹唐沮喪,但他拒不承認撞到了人,只認定自己不知道撞上了什么東西。隨后,民警在張某某家中起獲其藏匿隱蔽的與事故現場及視頻中相吻合的多件物證。
張某某在后續審訊中依舊咬定自己“沒倒地”“沒看見”“沒發現”“沒撞人”。張某某本以為避重就輕就可以形成死無對證的局面。然而,只要有大量證據存在,“零口供”也能偵破案件,專案組早已利用大量無聲的物證清晰地還原出事實真相。更何況,在DNA痕跡檢測中,張某某的電動車雨篷上業已檢測出死者血跡,僅此一點即可完全推翻張某某“沒倒地”“沒撞人”之說。
邊紅梅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吳永泉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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