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酒后駕車被警方依法懲處后,本應該吸取教訓,保證再也不犯,但總有些人抱著僥幸心理,酒后駕駛,不撞南墻不回頭。家住蕪湖市鳩江區的55歲男子夏某某,2013年11月因酒駕被查處,結果現在好了傷疤忘了疼,日前又開始酒駕上路被交警途中逮個正著。
11月6日晚,鳩江交警大隊民警在長江北路開展酒駕查緝行動。21時14分,一輛皖B號牌的黑色轎車沿長江北路由南向北行駛,在離酒駕查緝點不遠處突然靠邊停了下來。設卡檢查酒駕的民警懷疑駕駛員涉嫌酒駕,立即跑到車輛旁邊將駕駛員控制,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夏某某酒精含量為3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調查,夏某某曾在2013年11月份就因酒后駕駛被蕪湖交警處罰過。誰知八年過去,夏某某好了傷疤忘了疼,又抱著僥幸心理酒駕。由于這是第二次酒駕被查處,夏某某將被依法處以罰款2000元,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交警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千萬不要再抱著僥幸心理選擇酒后駕車,萬一出了點交通事故,真就是害人害己。
陳歡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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