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亳州公安交警在線”微信公眾號消息 9月30日,亳州市公安局、亳州市生態環境局、亳州市交通運輸局、亳州市城市管理局發布“關于劃定柴油車禁限行管控區域的通告”。具體內容如下:
為切實改善我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維護市區交通秩序,有效控制和減少柴油車污染,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安徽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公安部《關于優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生態環境部等11部委印發的《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要求,經市政府第21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決定在市中心城區劃定柴油車禁限行管控區域。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車輛類型
重中型貨車(含重中型自卸貨車、重中型特殊結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車型。
二、禁限行管控區域
(一)禁止通行區域:香附路、藥王大道、銀杏路(不含上述道路)、木蘭大道(包含)合圍區。
(二)限制通行區域:北一環、古井大道、亳蕪大道、三清大道合圍區除禁止通行區域范圍以外的區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禁限行管理規定
(一)禁止通行區域管理規定
禁止通行區域全天24小時禁止駛入上述類型車輛。用于保障生產、生活、建設等活動的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柴油車,必需駛入禁止通行區域的需辦理通行手續,并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
(二)限制通行區域管理規定
限制通行區域每日6:00至24:00,僅允許符合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柴油車進入限制通行區域,不需辦理通行手續,但不得駛入禁止通行區域。
(三)通行手續辦理渠道
通行手續通過“我家亳州”、“皖警便民服務e網通”APP在線申辦,或到公安交警部門指定的線下辦理點辦理。申辦流程和相關須知可以到“亳州公安交警在線”微信公眾號查詢。
(四)如遇重污染、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禁限行管理按照相關通告執行。
四、禁限行管理措施
(一)在禁行、限行區域路段兩端和路段內交叉口處設置車輛禁止駛入交通標志,載明限制時段。
(二)設置交通違法非現場自動抓拍系統,自動抓拍違反禁行、限行規定的車輛。
五、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20年9月27日發布的《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柴油車禁限行管控區域的通告》同時廢止。
(備注:咨詢服務電話:0558-5696099)
特此通告。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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