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定遠法院消息,程某患有先天性青光眼,其與嚴某、胡某、劉某同為定遠某校七年級學生。2020年5月18日上午下課間,程某因犯錯被老師懲罰,嚴某、胡某、劉某三人便對其嘲笑、挑釁,繼而動手毆打。毆打過程中,劉某從后背抱住程某,嚴某用拳頭擊打到程某左眼,胡某踢程某一腳后便開始拉架。5月24日早讀課,英語老師發現程某眼睛紅腫告知班主任,班主任遂帶程某至社區醫院就診,由于社區醫院無法診治,班主任通知程某家長前往學校,因事態嚴重,學校遂報警。
自5月24日起,程某先后至定遠總醫院、安徽省立醫院、復旦大學附屬眼耳喉科醫院治療,并于2020年7月30日將四人就讀學校、嚴某、胡某、劉某及其各自法定監護人訴至定遠法院,同時就程某傷情申請司法鑒定,鑒定結果為六級傷殘。
最終,法院判決嚴某的父親嚴某某,劉某的父母連帶賠償程某20余萬元,四人就讀的定遠某學校因未盡足夠的教育管理職責賠償程某10余萬元。該案經二審后維持原判。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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