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滁州通報二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一、南譙區人民法院施集法庭庭長顏林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2年至2018年,顏林在其承辦案件過程中,收受案件當事人及其委托人的煙、酒及茶葉,價值2740元。2021年4月,顏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二、鳳陽縣府城鎮五里廟村黨總支部書記彭金甫等人違規套取資金支付招待費等問題。2018年11月、2019年2月,彭金甫分別安排村兩任文書劉孝林、董艷以虛報秸稈禁燒經費等方式,虛列并套取資金支付招待費38100余元。2021年6月,彭金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劉孝林、董艷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陳跺昌監督不力、把關不嚴,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滁州市紀委監委)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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