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有網友在安徽省發改委網留言:三孩政策開始落地安徽,居家過日子的水、電、氣的階梯價格需要調整了,現在提倡三孩,一家五口人,水電氣依然按照一家三口來制定顯然已經落后三孩政策,不合時宜了。請問何時可以重新制定階梯價格?
安徽省發改委回復:一、關于居民用電階梯基數設置 2012年,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經公開聽證并報經省政府同意,我省在全省范圍內實施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制度。第一階梯電量基數為每戶每年0-2160度(含2160度);第二階梯為2160-4200度(含4200度);第三階梯電量為4200度以上。政策實施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省居民用電量快速增長,居民階梯電量基數應作適當調整,因電價制定和調整權限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我們將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反映。
二、關于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基數設置 根據價格管理權限,城鎮居民用水用氣價格制定和調整的權限在各市縣人民政府。國家規定,居民階梯水量和氣量設置按照第一檔用量覆蓋80%、第二檔覆蓋95%的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和用氣量確定。目前,我省各市縣均對城鎮居民用水用氣實行了階梯價格制度,并對一戶多居民家庭實行了增加每月用水量和用氣量的優惠政策。
對您反映的提高階梯水量和氣量的問題,我們將指導各市縣根據國家政策和居民用水、用氣覆蓋率變化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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