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裕安檢察消息,9月2日,裕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黎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經查,2021年8月25日02時37分左右,犯罪嫌疑人黎某醉酒后駕駛轎車沿六安市云路街由西向東行駛至雙子星城門前路段時,撞上環衛工人張某,致被害人張某當場死亡。事發后,黎某駕車逃逸,后在一酒店內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依法認定,犯罪嫌疑人黎某在此次事故中應承擔全部責任。
裕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黎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涉嫌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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