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 淮北市教育局官網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秋季學期中小學收費工作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各縣(區)教育局、局屬各學校: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省、市關于規范教育收費行為的相關文件要求,加強中小學校教育收費管理,現結合我市實際,就2021年秋季學期中小學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
我市中小學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仍按照市發改委《關于做好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淮發改收費[2017]417號)文件要求執行。
(一)學費:繼續實施免除全市公辦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學雜費政策。高中階段學費標準為:省級示范高中每生每學期850元,市示范普通高中每生每學期7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學期350元。
(二)住宿費:初中每生每學期30元,高中每生每學期40元。實行公寓化管理的學校,住宿費標準按市發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三)代收費: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僅收取作業本費一項代辦費項目,小學每生每學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20元。高中代收費采取集中預收、當期結算的方法收取,實行多退少補。預收標準為:高一、高二850元;高三500元。
(四)服務性收費:服務性收費要堅持完全自愿和非營利性原則,按實收取。其中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定價。
民辦中小學收費項目按公辦中小學收費項目執行,對接受教育者收取收費項目僅限學費、住宿費、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除此,不得擅自設立任何收費項目。學費和住宿費按市發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民辦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收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嚴禁強制服務性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
二、收費相關紀律和要求
1、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認真落實“國家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惠民政策。2021年秋季免費教材款,要嚴格以免費學生電子學籍數為依據,免費循環使用教材按學生數20%補充,由國家財政撥付。杜絕將老師教學用書的教材作為免費教材發放;超學籍部分的費用由各校自行承擔。高中階段教材款按照市發改委收費文件要求進行預收取,并及時與新華書店結算。
2、要堅持“一教一輔”和自愿征訂原則,做好教輔材料征訂工作。2021年秋季學期中小學教輔材料征訂根據《關于做好2021-2022學年中小學教材征訂和教輔選用等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9號)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本著學生完全自愿購買原則,學校可統一無償代購,不得從中牟利。嚴禁學校強制或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
教輔材料款要以學校為單位,及時與新華書店進行結算。教輔材料票據由新華書店提供并開具,款項直接繳存淮北新華書店有限公司賬戶,不得存放學校賬戶或私人賬戶,確保當日繳清不過夜。
3、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規定,嚴禁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嚴禁中小學校將國家和本地區課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要嚴格遵守課后服務管理規定,在省級政策出臺前,嚴禁收取課后服務費用。
4、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有關規定,收費前須在學校收費點或顯著位置向學生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費依據,獎助(減免)政策,監督舉報電話等。調整收費政策時,收費公示要及時更新,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增強學校收費透明度。
5、各縣區和學校要加強政策宣傳,通過網站、公眾號、郵件、宣傳欄等多種途徑將教育收費政策向學生和學生家長進行宣傳和講解,消除學生和家長的疑慮,取得理解和支持。
6、各學校要嚴肅收費紀律,堅決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若發生亂收費行為,將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公開曝光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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