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安徽省政府發布《安徽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據悉,安徽將對標學習先進,在省政府權限范圍內以更大力度對中央層面和我省地方層面設定的52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類實施改革。全省范圍內取消6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并在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1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
根據《實施方案》,安徽將動態調整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圍繞破解外貿外資、工程建設、交通物流、中介服務等行業領域“準入不準營”問題,在全省范圍內取消“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基礎電信業務)審批”等6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等1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審批后,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行政許可證件。
同時,在全省范圍內將“保安培訓許可證核發”等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在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將“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等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審批改為備案后,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當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在優化審批服務方面,對“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設立、變更和終止審批”等359項(含中央層面設定357項,地方層面設定2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優化審批服務。
此外,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加強電子證照運用,實現跨地域、跨部門互認互信,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普遍推廣企業電子亮照亮證。有關部門可以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電子證照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業提供。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姚一鳴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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