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市場監管微信號消息:近日,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省司法廳印發《安徽省全面推行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予處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對52項輕微違法經營行為首次違法將免予行政處罰。
省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在省直單位率先印發了《清單》,實施一年來,為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助力安徽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為更好的貫徹落實《行政處罰法》的相關內容,省司法廳和省市場監管局多次召開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工作推進協調會和論證會,最終聯合印發最新版《清單》。
《清單》包括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不予行政處罰的以及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二個部分,共52條。《清單》對此次列入的52項市場輕微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嚴格限定,其中,主要涉及執法稽查、個私、價監、網監、廣告、質量監管、食品生產、食品流通、特設、計量、登記注冊、消費維權等多個領域。
《清單》的制定出臺,是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打造我省“四最”營商環境,逐步建立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容錯機制的有益探索,將為我省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新業態、創新型企業在發展初期提供一個寬容的制度環境,更好助力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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