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省紀檢監察網消息,日前,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宿州市委批準,宿州市紀委監委對宿州市泗縣生態環境分局原二級調研員周瑞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瑞玲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其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安排他人套取國家專項資金,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周瑞玲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漠,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宿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宿州市委批準,給予周瑞玲開除黨籍處分;由宿州市監委給予周瑞玲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宿州市紀委監委)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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