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8月12日,據“滁州市人民政府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滁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價格提醒告誡函。為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穩定,加強口罩、消毒用品、疫情防控相關藥品等防疫用品及蔬菜、水果、肉、蛋、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合法誠信經營。
(二)認真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開展促銷活動時,不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四)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做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
(五)不捏造、不散布漲價信息,不哄抬價格,不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六)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七)經營者堅決做到依法經營、誠實守信。
經營戶在依法經營的同時互相監督,如發現有借疫情防疫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及時撥打12315熱線投訴舉報。
編輯: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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