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洛河法庭判決一起因彩禮款引起糾紛的案件,承辦法官鄒明在判后傾力化解兩個家庭矛盾,8月11日,終于促使彩禮全部履行到位,贏得了雙方滿意。
李某和周某自由戀愛,于2020年5月訂婚,李某給予周某彩禮款10萬元及價值約3萬元的金首飾,雙方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開始同居生活。2021年1月,李某和周某因瑣事爭吵分手,矛盾甚至升級到雙方家人發生肢體沖突。李某一紙訴至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要求周某返還彩禮款10萬元及金首飾。
鄒明從案件受理起多次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由于雙方情緒對立,矛盾分歧較大且雙方父母不愿到庭參與調解,調解工作一度無法進行。此案依法按簡易程序開庭審理,鄒明結合本案實際情況和本地習俗等多方面考慮,判決周某于判決生效30日內返還李某彩禮款6萬元及金首飾,并駁回李某的其他訴求。
判決后,鄒明又組織雙方當事人及雙方父母到庭,本著案結事了、真正化解兩家人矛盾的原則,鄒明分別向雙方當事人釋明法律的相關規定,引導雙方心平氣和、換位思考,最終消除了兩個家庭的對立情緒,周某當場返還李某彩禮款6萬元,8月11日,周某又將金首飾返還給李某。至此,這起因彩禮引起的糾紛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黃娜娜 魏小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張安浩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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