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7月30日下午,在涇縣公安局黃村派出所接警大廳內,家住黃村鎮街道的黃某芳報案稱其在去銀行的路上丟失了二千元現金,請求民警幫助。
經詢問得知,當日下午2點,黃某芳將家中的二千元現金隨手一疊塞進了褲子口袋里,步行前往黃村街道的銀行存款。到銀行準備存款時,黃某芳從口袋掏錢時發現二千元現金“不翼而飛”了,黃某芳慌忙沿著來時的路苦苦尋找無果后,請求派出所民警幫助。
民警根據黃某芳提供的具體時間沿途調取周邊監控,并在一家商鋪的監控中發現一位女子騎電瓶車在路旁停下,彎腰在地上撿了下“東西”又騎車離開,但由于夏季日照強烈,騎車女子遮陽帽、墨鏡和防曬衣“全副武裝”,無法在視頻中識得該人身份信息。民警綜合時間、地理位置等條件分析視頻女子極有可能騎電瓶車買菜或者取快遞,其中下午取快遞的可能性更大。順著思路,民警立即到快遞網點走訪詢間、調取監控,在監控視頻中,民警發現了一位著裝吻合的女子,且時間和所騎電瓶車都極其吻合,民警通過電話聯系后,該女子主動告訴民警在水果店旁撿錢一事,希望通過派出所將錢歸還失主。
當日下午,民警將二千元現金送到了黃某芳家中。拿著失而復得的二千元,黃某芳連聲感謝民警,“以后再不敢粗心大意了。”
劉俊 潘涯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曹慶
編輯: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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