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紀檢監察網消息:滁州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一、滁州市公安局南譙分局沙河派出所副所長李海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問題。李海洋在任市看守所二大隊教導員期間,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8月多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白酒、茶葉等禮品價值1500元。2021年3月,李海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收繳。
二、明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三界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所所長包衛東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6年6月至2019年春節,包衛東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土特產、煙酒等禮品,價值合計6120元。2021年4月,包衛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退還。
三、天長市仁和集鎮陶莊村原黨總支書記彭明林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7年4月,彭明林在擔任仁和集鎮陶莊村黨總支書記期間,套取專項資金6000元,用于發放村干部福利、支付工作餐費用。2021年3月,彭明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已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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