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亳州90后男子程某酒后無故沿路毀壞他人汽車,物品損毀總價值近萬元,程某也為將自己的“任性”付出慘重代價。據亳州譙城法院消息,近日,譙城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經審理查明,2020年3月9日22時許,被告人程某酒后從亳州市譙城區沃爾瑪東側向北行走,行至海景大廈二期南樓附近時無故用腳將楊某的黑色大眾汽車右側后視鏡損毀,又在海景大廈二期北樓附近無故用腳將李某某的白色寶馬汽車左側后視鏡損毀,后程某繼續向北行走途徑魏武大道工商銀行附近時,無故將吳某黑色大眾汽車后視鏡及后備箱損毀,又將李某的白色大眾汽車右側后視鏡及車邊損毀。后程某行至魏武大道一飯店與店內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店內人員報警后民警出警到達現場將程某帶回所交于其家人看護。
經亳州市譙城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楊某的黑色大眾汽車損毀價值266元;李某某的白色寶馬汽車損壞價值7186元;吳某的黑色大眾汽車損毀價值1144元;李某的白色大眾汽車損壞價值1144元。物品損毀總價值為9740元。
另查明,被告人程某家人已賠償全部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程某任意毀損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應予懲處。程某賠償全部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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