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以貨車為目標,故意低速阻擋貨車正常行駛,迫使貨車超車后,與貨車發生碰擦,并要求直接給付賠償金進行詐騙。近日,天長法院公開宣判了這樣一起詐騙罪案件,被告人李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
經審理查明,2019年4月至8月間,被告人李某與柳某、唐某(均已判決)在河南省、安徽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江西省等多地,共同駕駛轎車,選擇在雙向單車道且中間無隔離欄的道路上行駛的貨車作為目標,通過在貨車前方低速行駛、迫使后方貨車從左側變道超車,待貨車超車后再次變道回原行駛道路時,采用不減速或稍加速的方式讓自身車輛左側后視鏡等位置與貨車右后側車輪發生碰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利用貨車駕駛員誤以為發生交通事故,擔心車輛保費上浮、急于送貨盡快解決事故的心理,提出賠償要求,要求貨車駕駛員直接給付賠償金等進行詐騙。被告人李某共參與實施詐騙30起,數額總計8.94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與他人共同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誤以為發生交通事故,急于處理事故、害怕費用上浮等心理,虛構事實要求他人賠償,詐騙他人財物,犯罪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鑒于李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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